摘要

<正>【案例】生活在山区的李某时常会上山打点野味。某日,李某利用猎狗,先后在山林里猎捕到7只乌龟并出售,获利共计2.01万元。后李某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其猎捕的乌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黄缘闭壳龟,当地检察院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