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近年来"民告官"案件的增多,行政诉讼中的弱势群体作为一种特殊的诉讼主体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他们在参与行政诉讼时呈现出诉讼能力劣势化和诉讼心理素质脆弱化的特点。基于此,本文针对行政诉讼程序中的起诉、审理、执行三个不同阶段,从审查原则、法官释明权、问责处罚等方面提出适当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