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居民自治权是社区居民自治中的重要范畴,也是人们认知居民自治的核心概念。城市住宅小区的业主自治,是近些年来我国房改的重要成果,更是经济自由化、政治民主化的产物。本文通过对长沙市A、B两个社区居民自治权的调查研究发现存在诸如业主权益维护现状不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工作宣传不到位、业主委员会成立选举程序有违公平合理原则、没有建立完善的业主委员会工作监督管理机制、小区业主自身对公共事务管理热情不高等诸多问题,提出需要扩大业主自治纠纷的行政救济途径、制定业主自治规范、加强法制宣传、提高业主民主参与意识、建立监督体系、有效监督业主自治权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