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向境外支付款项如何扣缴各项税收

作者:陈玉琢; 黄益朝
来源:国际税收, 2018, (03): 74-76.
DOI:10.19376/j.cnki.cn10-1142/f.2018.03.015

摘要

<正>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后,金融业纳入了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由于增值税是价外税,因此计征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应税收入均应不含增值税。但在境内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应征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的款项(如利息),所有税收均由境内单位或个人负担的情况下,各项税收该如何扣缴,目前未有专门文件规定。本文尝试对此进行分析,以期给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上述情况下确定应扣缴各项税收金额提供帮助,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尽快出

  • 单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