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妇女在1949年建国以前的漫长历史中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人权,更没有人权保障。建国以后,妇女人权及其法律保障制度基本确立。改革开放以来,妇女人权及其保障的建设进入法治化快车道,宪法和一般法律对妇女广泛赋权,《妇女权益保障法》等专门立法对妇女进行全方位保护,男女平等原则已经上升为国策,性别意识逐步进入决策主流,妇女人权保障国际合作不断发展。新中国70年妇女人权保障取得的成绩,为未来更高层次的妇女权利保障提供了良好的现实条件和制度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