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家庭暴力作为一种违法犯罪行为,不仅严重侵犯公民个人的人身权利,导致家庭关系破裂,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还会阻碍法治国家、法治社会与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的建设进程,对家庭暴力理应保持“零容忍”态度。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授权的暴力机关与执法机关,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具有其他机关、组织不可比拟的自身优势,但公安机关推进反家庭暴力执法工作面临内生动力不足、外在保障缺失、执法方式选择不当、未构建家庭暴力治理共同体等困境。反家庭暴力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社会系统工程,打好这场持久战,需要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共同努力。因此,除了由内部发力,强化公安机关反家庭暴力执法的内生动力,还要向外部借力,增加执法的外在保障,选择适当的执法方式,凝聚社会各方力量,探索家庭暴力治理共同体的构建路径,从而帮助公安机关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破解执法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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