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正式批准《反腐败公约》后,即应当按照公约资产追回机制的要求建立刑事缺席审判制度。目前国内学术界对于进行缺席审判还存在一些质疑,但经过评析以后发现,只要在刑事诉讼程序上加以精心安排,建立这种制度利大于弊,并且不致损害被告人的基本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