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小区新旧物业交接困难,矛盾突出,而现行《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没有详细规定,建议在第67条中进行明确。""住宅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启用太难,应在《条例》第55条中对启用程序进行细化!""空置房物业费到底该不该收?这类投诉太多了!建议参照其他省市进行明确规定。"这是成都市温江区人大常委会近日在万春镇幸福村基层立法联系点组织开展的《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中的一个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