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20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将“情节严重的高空抛物行为”入罪,但并未明确“情节严重”的标准,这导致实务界和理论界对于高空抛物罪“情节严重”的认识较为模糊。本文认为,高空抛物罪的规范目的在于维护公共秩序,而非保护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情节严重”也非高空抛物行为定罪量刑的综合要素,而是提升其不法程度的违法要素。因此,只有不超出高空抛物罪规范目的且能加重高空抛物行为结果不法或行为不法的要素,方可作为“情节严重”的认定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