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地方社会与国家历史的长时段型塑——〈吉昌契约文书汇编〉价值初识》一文,是研究吉昌文书有影响力的作品,论文提出了三个核心观点:第一,吉昌文书中的屯田契约表示,此时屯田是国有而非私有,第二,此时的屯田不能买卖;第三,由上述两现象证实屯田制度直到清末还存在,“明代屯田制仅仅是‘结构的流动’”。阅读论文的论证过程及与历史事实比较研究,可以证明上述观点皆不成立。文献与实事表明,康熙时代源自明代的贵州屯田制度已废止。但该文有一个启示性意义:潜在地提出了一个贵州军屯研究中的问题,即应当从屯田征收赋税的变化,去解释贵州屯田制度怎样消解,并由此带来了一个屯田研究中忽略了的问题,即卫所制度除后贵州田赋征收的双轨制及其社会经济弊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