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19年12月11日,通化中院依法裁定批准通钢重整计划。2020年6月24日,通化中院下达裁定书,终结通钢重整程序,标志着通钢司法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在实施进程中,首钢通钢公司党委(以下简称"通钢党委")充分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外抓机遇争支持,内强管理保稳定,从进入程序到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仅用时38天,创近10年来全国破产重组案件重整计划通过的最快纪录,让身处困境中的通钢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通钢债务优化工作的成功实施,被写入2020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0年8月国务院国资委《国企改革简报》刊载经验做法,得到吉林省人民政府的通报表扬,成为国企改革的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