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运用历史制度主义理论,对新中国艺术表演团体体制变迁的动力机制进行分析发现:在结构性变迁上,宏观制度背景和经济因素、利益关系和意识形态等政治变量决定或影响艺术表演团体体制的形成与演化;在历时性变迁上,"关键节点"的出现导致艺术表演团体体制断裂,而制度断裂后,报酬递增、自我强化等因素使艺术表演团体体制进入"路径依赖"下的制度延续状态;在互动性变迁上,制度与执政党、中央人民政府和地方政府间的互动也不断推动体制变迁的发生。我国艺术表演团体体制的进一步改革要重视相关政治变量及其结构关系的影响,并不失时机地创造"关键节点",打破路径依赖困局。同时,还应积极发挥相关主体的自主能动性,推动体制改革的深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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