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据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与《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的民办高等学府经营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民办高等学府属于真正的非营利性组织,其经营的主要目的是为社会培养在某一方面的专业型人才,属于一种公益性的事业。针对这一特点,需要民办高等学府对自身有明确的定位,从而在内部治理与制度的规划上,尽可能做到从培养人才的角度出发。现阶段,我国民办高等学府的内部事务管理,多是依靠设置理事会进行,而理事会作为民办高等学府管理的中心性机构,常常会存在权力过度集中的情况,致使内部监事会、党委、工会等的职能在执行过程中易受到来自理事会权力的影响,从而无法得到有效发挥。基于此种情况,文章主要对现阶段我国非营利性质民办高等学府的理事会治理与制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制度完善措施,期望能够为我国民办高等学府的内部管理提供参考,也能够为我国的专业人才培养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