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杭政办函〔2023〕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涉及历史遗留问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