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南疆土地买卖获得了法律确认,私有权得到很大程度的保障,出现了一些大土地拥有者,被卖土地的播种量一般都在1米里马以上,能够被买卖的土地有五种类型,其中misi地(或misiya地)最多。作物除了谷物、葡萄、石榴、紫苜蓿、茜草以外,还有cuthiye、juthi、ad’imni、sahini、adini等不同品种,有的土地需要缴纳地税,而有的则不需要缴纳。种种情况表明,该时段是西域农业发展史上又一个活跃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