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以审判为中心”是刑事诉讼的基本规律,是保障认罪认罚案件质量,实现司法公正的现实需要。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关键在于坚持法院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的独立判断,从而有效发挥对案件质量的把关作用。审判实践中,应当坚持依照法定证明标准对案件进行实质性审查,有效审查认罪认罚自愿性;应当正确把握量刑标准,遵守改变量刑建议的正当程序;应当保障有效辩护,维护被告人合法权利;审理共同犯罪案件时,应当注意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的特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