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探讨DRG/DIP体系下新医药技术的医保支付机制。方法:基于文献综述和理论研究,梳理总结国内外打包支付下新医药技术支付方式的经验,对我国DRG/DIP体系下医保支付政策设计进行分析。结果:国际上实施DRG支付的国家和地区在新医药技术初期多采用除外支付或设置新分组和费率的方法予以支付,积累充分信息后再将其纳入DRG一般支付体系。我国各地试点经验中的思路与国际经验基本一致,但具体制度流程尚比较模糊,有待进一步完善。结论:我国DRG/DIP体系下新医药技术的医保支付,应在评估筹资能力的基础上,借鉴典型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综合考虑短期和长期支付方法,从而对新医药技术给予合理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