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既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坚持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出的政策引导与工作部署,更是我国权力监督体系建设实践的必然选择。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之制度逻辑应当包含逻辑基础、逻辑预设、制度架构与功能期待四大核心部分:逻辑基础应梳理既有的制度资源,分析统筹衔接的现实可能性;逻辑面向通过权力必须接受监督、监督必须制度化、统筹衔接能够发挥最优效果三点得以体现;制度架构则包含但不限于资源共享、调查协同、结果互认三大类、九小类机制;功能期待则呈现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符合有效监督标准的三项功效:即扎牢反腐败制度笼子,实现全覆盖(对象范围);形成反腐合力,避免各自为战(主体力量);弥合制度间的罅漏,不留死角(权力运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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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