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西部地区都市圈和城市群之外的广大区域,区域性中心城市承担着引领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着创造就业机会、促进人口集聚、提供公共服务的功能。在分析中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内涵和特征的基础上,通过构建指标体系识别出了28个中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并将其划分为成熟期、成长期、培育期和萌芽期四种类型。成熟期区域性中心城市应向都市圈方向发展;成长期区域性中心城市应提升人口集聚水平;培育期区域性中心城市应增强资源环境承载力和提升产业发展功能;萌芽期区域性中心城市应筑牢发展基础,为发挥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创造条件。促进中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要坚定不移推进市场化改革,提升城市创新能力,打造高质量产业发展平台,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补齐公共服务和资源环境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