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印发实施相关规划与指导意见继先前印发长江、珠江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之后,水利部批复印发黄河、淮河、海河、松辽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截至2021年7月,长江、黄河、淮河、珠江、松花江、辽河及漳河干流等大江大河重要河段采砂管理规划全部批复实施。印发《关于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指导意见》《"十四五"时期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实施方案》,明确了复苏河湖生态环境的主要目标,系统部署各项任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