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现有的传世文献及简文系年分析,秦代江胡郡或为颖川郡所并,其后复分颖川置新淮阳郡。结合新出土的里耶秦简和岳麓秦简考证,江胡郡置年至少不晚于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因多数秦郡在同一时期出现于岳麓秦简同一简文,只要能查出除了衡山郡之外的最晚郡置年的郡,即可知衡山郡的郡置年。四川郡、九江郡置年于秦王政二十三年(前224),结合岳麓秦简、里耶秦简分析,衡山郡的置年当与四川郡、九江郡同时,即秦王政二十四年(前223)。陶郡置年于公元前265年,讫年公元前254年,存续仅短短的十一年,所以历来研究者鲜有发现陶郡为秦战国之郡。结合亡楚后薛郡与郯郡地志分析,东晦郡置年最早当于公元前224年秦战国置薛郡之年,至迟应不迟于秦统一之前。州陵郡并非仅仅担任临时“新地守”的角色,属于行政职权及地位与其他新郡平起平坐的秦战国实郡,该郡置年于秦王政二十五年(前222)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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