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消费者权益保护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充分释放消费潜力、更好地发挥消费在推动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2年制定,并于2014年进行了一次修改。《条例》实施以来,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经营行为、促进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7月21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条例(修订草案)》,于8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条例》由原来的八章增加为九章,条文数量由原来的73条增加至84条,内容上充分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推进上海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