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是环境影响评价主体系统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是由环境价值与评价的性质决定的;参与环境管理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民主权利;公众参与是公众实现环境权的一种具体方式。公众参与在环境影响评价中可以提高决策质量和项目的可接受性,提高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的有效性,有利于将潜在的社会冲突显化并使之得到及时的识别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