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民法典正式实施以来,我国迎来了“法典化”的热潮。环境法法典化的理论研究成果在近三年呈井喷之势,基本达成了“环境法法典化条件已经成熟”的共识。但我国环境法法典化理论研究仍存在诸多现实困境,例如环境法律体系“独立性”阐明、环境复杂性和稳定性之间存在矛盾、环境法典编纂内在价值和逻辑主线匮乏及环境权基础理论亟需适应我国国情等。应在“领域法”的视域下实现环境法的独立性阐明,坚持将“可持续发展”作为环境法法典化内在的价值追求和逻辑主线、赋予环境权“生命共同体”下的新内涵和跨时空的新定位,以求环境法法典化基础理论共识的达成和环境法法典化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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