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类基因组编辑除基础研究外,在应用研究和临床应用层面大体分为体细胞基因组编辑和生殖系基因组编辑两类。前者用于疾病或残疾治疗/预防,对人类而言风险较小;后者包括疾病或残疾预防/治疗和基因增强,虽预期利益大,但存在技术、伦理、法律乃至社会诸方面的风险和问题,基因编辑婴儿事件在国内外掀起轩然大波即为明证。我国人类基因组编辑研究和应用的法律规制存在诸多不足,亟需借鉴域外相关立法,结合我国实际,明确立法指导思想、根据和原则,制定《人类基因组编辑安全法》以确立监管机制和相关制度,加强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