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歧路灯》与《红楼梦》存在大量的相似文本。《歧路灯》"纯从《红楼梦》脱胎"说,所犯错误在于仅依靠相似文本判断《歧路灯》脱胎于《红楼梦》而忽视了以下两个基本要素:一是《歧路灯》与《红楼梦》创作时间的先后问题;二是《歧路灯》创作是否有参考《红楼梦》的可能性。判断两个文本之间存在"影响"与"被影响"关系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中国古代小说"影响"研究的立论逻辑值得重新审视,尤应重视古代小说作者的阅读研究,为"影响"与"被影响"的可能性提供"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