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为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发展提供了新机遇,双方经贸合作深化对各自税收制度及税收协调提出新挑战。构筑中国-东盟“双循环”发展体系应致力于促进要素流动、提高要素质量、优化要素配置。基于中国-东盟自贸区商品结构分析与各国税制比较,“双循环”税收着力点应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入手,打造更为紧密的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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