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加强注册商标跨法域保护,既是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应有之义,也是我国实现从"世界工厂"到"世界市场"转变的迫切要求。目前,我国大陆、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仍然存在不同的法域,四法域商标保护机制整合很有必要。同时,随着"一带一路"倡议合作框架的深入推进以及RCEP的正式生效,在东盟十国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加强注册商标的跨法域保护极为迫切。在欧盟,各成员国之间已经形成一套运行多年的复式商标法律制度与协调机制,实现了成员国商标法律制度与欧盟跨国商标法律制度间的协调运行。这对我国创制注册商标跨法域保护制度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