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上对紧急仲裁员所作决定是否能被承认和执行的问题具有较大争议,由于《纽约公约》未对临时措施或紧急仲裁员程序的有任何规定,各国法院在面对执行申请时常以正式裁决的要求类推讨论紧急仲裁员决定的"终局性"。如此就要比较紧急仲裁员与仲裁庭的区别,从紧急仲裁员的角度讨论其所作决定的性质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