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宁政办发[2019]2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地下管线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7号)、《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61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6]45号)、《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