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版权技术保护措施作为法律认可并保护的私力救济技术手段,其使用应有利于维护版权利益平衡。但是,其在现实中却屡被滥用而危及其他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于技术保护措施滥用行为,我国版权法既缺乏明确的认定标准,也缺少针对性的惩戒与监督机制。因此,建议我国版权法结合技术核心功能、技术侵害性以及技术使用透明度等因素进一步明确并细化版权技术保护措施滥用行为的认定标准,并针对有关滥用行为完善相应的惩戒与责任制度,同时构建必要的信息披露与滥用监控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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