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数字经济时代的到来使数据要素日益重要,厘清数据和数据商品的内涵,明确数据商品的形成依据,挖掘数据商品的价值实现机制,有助于推动数据要素、数据商品和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按照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基本原理,数据商品首先是一般商品,同时在自然属性、功能属性和技术属性上又有其特殊性。数据商品二因素是指数据商品既具有传递信息、提供管理依据等能够满足人类某种需要的使用价值,又凝结了人类一般劳动,具有价值。生产数据商品的劳动同样具有二重性,具体劳动形成数据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劳动形成数据商品的价值。但目前数据商品的价值实现还不透明、权属界定不清,因此,需要建立健全数据商品价值实现机制、产权交易机制、法律保护机制、反垄断机制等,以规范数据商品的生产、交易和流通等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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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