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以2003-2020年我国沪深A股国有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检验了非国有资本参股如何影响国有企业的风险承担。研究发现,总体上看,非国有资本参股后形成的股权结构能够显著提升国有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进一步分析发现,在混合主体适度多元化和民营参股的国有企业中,制衡的股权结构能够发挥治理效应,有利于企业风险承担水平的提升;在外资参股的国有企业中,制衡的股权结构与企业风险承担不存在显著的相关性。本文丰富了非国有资本治理研究的文献,对国企改革的纵深推进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