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2008年金融危机后,各国陆续推行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将场外衍生品纳入中央清算,盯市结算作为中央对手方保证金机制里的一项重要制度在风险防控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文章结合业务实践,阐述境外中央对手方对盯市结算采取的CTM和STM两类主要模式,并对比分析境内上清所中央对手方业务里盯市结算的实质,最后对盯市结算的资金性质、中央对手方的业务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