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9年11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太行山燕山绿化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决定》的出台,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加快推进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和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我省加快国土绿化法制化进程的重大事件。《决定》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全面推进绿化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