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据南宁海关披露,国家海关总署前不久印发了《关于同意北海综合保税区验收结果的批复》,这标志着北海综合保税区正式通过海关总署验收。北海综合保税区前身为广西北海出口加工区,包括A区和B区。A区于2003年3月10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北海市区西侧,批准规划面积1.454平方公里;B区于2012年3月7日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位于北海市铁山港区,批准规划面积1.842平方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