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防止年底出现"买药难""取药难"等问题,制定出台了6大类16项具体措施,保障年底药品供应。其中规定:定点医疗机构可指定1至2家定点零售药店,由其根据处方为参保人员提供药品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医保按规定报销。2018年11月1日起,将限定住院使用支付的药品,纳入门(急)诊、门诊特定疾病支付范围。自2019年1月1日起,对于没有纳入天津市医保目录的,剂型方便儿童使用的,且医保目录内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