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对云南某贫困村及贫困户的长期观察,拓展和应用全面风险管理(ERM)原理,本文提出一套主动脱贫理论(EPM),其中的E(entity)指脱贫主体,M(management或measures)指脱贫措施,而核心概念——贫困P(poverty),与风险R(risk)概念实质相同,定义为一个由外因与内因相互作用的动态因果过程。主动脱贫理论强调脱贫主体E的主观能动性,核心内容是三个构成要素E、P和M及其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用于解释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实践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创新脱贫措施。比如,通过将脱贫主体E精准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主要责任人,为其设立三条基本责任行为规范,以进一步区分能够主动脱贫和只能依靠社会救济的两类不同贫困户,从而进行分类管理。最后以一个具体的农户家庭为例,演示主动脱贫理论的应用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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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财经大学; 金融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