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治和行政是乡村治理的两大工具,两者不同的组合方式产生自治主导型、自治行政均衡型、行政主导型等不同的治理路径,进而形成自然村、行政村、乡镇等多层化基本治理单元体系。以三种有关农村集体资产的改革为例,集体资产产权分配改革宜选择自治主导型治理路径并以自然村为基本治理单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改革宜选择自治行政均衡型治理路径并以行政村为基本治理单元,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宜选择行政主导型治理路径并以乡镇为基本治理单元。江西余江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安徽天长的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广东东莞的集体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分别以自然村、行政村、乡镇为基本治理单元,均取得了较好的治理绩效。乡村治理基本单元的设置,应以兼具自治和行政双重职能的行政村为基点,基于治理事项的具体要求、各治理主体的利益关联及其治理能力和资源选择适宜的治理路径和基本治理单元,或下沉至自然村等,或提升充实行政村(能力和资源),或上升至乡镇等,形成多层化基本治理单元体系,并加强各基本治理单元的治理能力建设,有效提升治理效率和绩效,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