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案例还原】2015年11月,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丰泾村原党总支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吴进发,在组织开展丰泾村"慈善一日捐"活动中,未广泛发动村干部及村民捐款,个人决定使用集体资金12000元代替应由村干部及村民个人承担的捐款,给集体资产造成损失。2021年6月,吴进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