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下称“著作权法”)合理使用等条款可规制著作权滥用行为,但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下称“反垄断法”)规制更加必不可少。为充分发挥著作权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国家层面可借鉴域外国家的先进经验,从立法、执法和司法方面对症下药,完善指导思想和具体适用规则、设立相对独立的著作权滥用反垄断执法部门,解决著作权滥用反垄断法规制的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