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外国直接投资流入国,在"美国优先"战略引导下美国国内的经济保护主义持续升温,此次FIRRMA法案下美国外资审查机制的现代化改革为实施强硬监管提供了法理基础,在权力配置、评估方法和流程设计方面的制度构建和发展趋势将会在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间产生示范效应,对全球外资监管格局和跨境并购交易带来深远影响。赴美投资者在更为严格的监管规制路径下应充分利用CFIUS审查程序中的投资者保障措施和东道国国内的司法救济与立法监督,同时积极寻求双边投资协定中的争端解决机制来搭建风险管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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