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文明建设的核心在于坚持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德性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内在力量,其养成过程就是和谐秩序的建构过程,其价值在于实现成就人类与成就自然的统一。当前,人们道德信仰的迷失、道德认知的错位、社会公德的缺失、市场价值的僭越以及功利主义的消解是造成人与自然之间冲突的根源。人与自然是社会有机体组成的基本要素,需要从马克思社会有机体的整体性、发展性、开放性与人本性特征出发,以先进价值体系为引领,构建政府主导、全民行动的新格局,加强与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互鉴,重视人民群众在人与自然和谐关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在人与自然的双向运动中维持社会有机体的发展,最终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价值旨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