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信息进行搜集、处理(包括汇总、共享、披露等)是监管疫情的重要措施,由此引申出如何平衡疫情防控与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是有效防控的关键环节。在此次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中,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个人信息一再受到威胁。为妥善解决个人信息在疫情防控中的保护问题,有必要坚持信息保护原则,明确个人信息搜集的权力主体,划分搜集、处理个人信息的限制条件,明确信息搜集者、掌握者以及信息被搜集者义务与责任,以期做好疫情过后的信息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