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是《公共图书馆法》最鲜明的特征。司法适用通过将文本中的法转化为行动中的法,是落实公共性的最重要场域。当前司法适用呈现出地域不均、制裁性弱、行为属性识别差异化和裁判说理简单化的问题。以公共性引领《公共图书馆法》的司法适用,通过创新司法适用供给、挖掘公共政策因素、以行为属性明晰诉讼主体资格和适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说理,公共图书馆审判质效将得到提高,公共图书馆将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贡献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