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参据吐鲁番出土文书,对唐代前期州县案卷的特点及相关文书运作流程进行了初步探讨,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唐景龙三至四年西州高昌县处分田亩案卷》的复原原则。通过分析《田亩案卷》诸件文书在公文运作中的关系,大致明确高昌县处理田亩事务的公文运作流程,并对《田亩案卷》形态进行了初步复原,为进一步探讨唐代前期地方州县的文书运作机制提供某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