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2011年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勤部卫生部共同制定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中规定: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除药品质量原因外,药品一经发出,不得退换;但在实际工作中,各医院都存在退药情况;许多国家都在研究药房退药的原因。大量退药给患者的用药安全埋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