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共调查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和移动源五大类。生活源是黑龙江省水、气污染物的主要贡献源。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和总磷的排放量依次为22.18万吨、1.57万吨、3.04万吨和0.19万吨,分别占黑龙江省排放总量的32.1%、67.7%、40.3%和25.7%。颗粒物排放量为45.68万吨,占黑龙江省排放总量的47.6%。因此,加强对生活源污染的控制,完善城镇污水管网敷设,建立污染物收集效能评价体系等工作推进,是打赢黑龙江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