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19年1月1日,《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全面施行,基建工程会计核算业务在经历了三次变革后直接进入单位"大账"进行会计核算,基建工程项目不再单独建账。对于基建工程会计核算的衔接,《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制度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已做了说明,但在单位"大账"的基建业务会计核算方面讲述较为简单,本文对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后的基建业务会计核算进行了分析并提出具体记账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