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正>陕人社发〔2021〕8号各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适应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需要,进一步推动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问题通知如下: